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GLP)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13家机构进行了检查。经审核,该13家机构的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等试验项目符合药物GLP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药物GLP认证目录